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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0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单位 武汉地方志办公室 效力状态 有效
发文日期 2017-02-24 发布日期 2017-02-24

关于加强全国地方志科研工作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7-02-24 11:21 访问: 字号:[ ]

        根据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提升地方志科研工作水平,建立健全高效科学的地方志科研工作体制机制,完善科研管理,充分发挥科研工作在推动地方志事业繁荣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现就加强全国地方志系统科研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地方志科研工作的重要意义

        地方志科研工作指与地方志工作开展和地方志事业繁荣发展紧密相关的探索、研究、整理、应用和管理等工作,包括理论研究、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学术交流、项目管理、成果管理等一系列具体工作。

        新编地方志工作大规模开展以来,地方志科研工作在整理研究历代方志和总结新编地方志工作实践经验基础上,实践探索,发展创新,取得了丰硕成果。30余年间,共出版志鉴理论著作1000多部,发表研究论文6万余篇,创立了独具特色的新方志理论,不断推进了方志学学科建设,有力指导了地方志工作开展,推动了地方志事业的繁荣发展。在充分肯定地方志科研工作取得巨大成绩的同时,也应看到,这项工作还存在重视程度不够、研究整体水平有待提升、学科建设乏力、人才队伍匮乏、管理工作不够到位等问题。因此,加强全国地方志科研工作,强化统筹安排,对于推进地方志科研工作开展,提升方志理论研究水平,推进方志学学科建设,进一步完善科研工作布局,探索建立科研管理新机制,推动地方志事业繁荣发展,意义重大。

        二、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根据《地方志工作条例》“推动方志理论研究”的规定,全面落实《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关于加强方志理论研究、方志学学科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的目标要求,大力推动地方志科研工作发展,为繁荣发展地方志事业作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学术导向。地方志科研工作应增强政治意识,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学术导向,始终坚持以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为指导,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运用到实践当中,指导地方志科研工作的全过程。

        2.坚持为地方志编纂实践服务。地方志科研工作应以指导地方志编纂实践为出发点、落脚点,紧紧抓牢修志编鉴写史三大实践载体,突出重大理论创新意义和现实应用价值。应集中对实践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深入理性的探索研究,总结提炼实践经验,不断提升理论研究水平,揭示地方志工作的本质规律和发展趋势,引领地方志事业健康发展。

        3.坚持创新发展。地方志科研工作应尊重和借鉴前人的科研成果,在继承基础上坚持理念创新、方法创新,促进方志理论创新。应坚持科学的工作思路和举措,加强创新能力建设,进一步推进学科体系、理论与学术观点、科研方法与手段、科研组织与管理创新,为地方志事业创新发展提供理论支撑。

        三、总体目标与主要任务

        (一)总体目标

        不断丰富地方志理论研究成果,提升学术研究水平,通过优化学科结构、凝练学科发展方向、突出学科建设重点,为到2020年初步建立包括地方志编修体系、质量保障体系、资源开发利用体系、工作保障体系在内“五位一体”的地方志事业发展综合体系,形成较为成熟的理论研究和学科建设体系,夯实发展基础,提供理论和人才保障,努力开创地方志科研工作发展新局面。

        (二)主要任务

        1.加强地方志理论研究。组织选题策划,制定方志理论研究计划,有重点、分步骤推动关于重大实践问题和理论问题的研究,引领方志学学科体系、话语体系、学术观点和研究方法的创新。建立健全地方志课题立项机制,定期发布方志学基础理论研究课题,不断推出一批批高质量的科研成果。注重调查研究,重视学理研究,加大对方志学基础理论和应用理论研究的支持力度。不断加强地方史和区域地情文化研究,反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改革发展方向,及时回应社会广泛关注、人民普遍关心的问题,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总结历代一统志编修经验,开展编修一统志的可行性研究。

        2.加强学科建设。按照“点面结合、注重实效、凝聚优势、整体提升”的原则,做好学科发展规划,完善学科发展体系,推动符合事业发展新需求和学术发展新方向的学科布局基本形成。总结编纂实践经验和理论研究成果,编写、出版一批方志学、年鉴学通用教材及各分支学科研究论著,不断推进构建方志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的系列成果,引领学术研究方向,夯实学科建设基础。始终保持学科建设的学术敏感度和现实敏感度,跟踪学科前沿动态,瞄准学科发展和实践需要,创新发展,推动方志学学科地位不断提升。

        3.加强科研人才队伍建设。重视科研人才选拔、培养和使用,加强专业和年龄结构合理、专兼职结合的人才队伍建设。建立有利于学术骨干成长和学科队伍建设的人才培养机制,通过人才引进、联合培养、短期培训等多种方式,提升人才业务水平、学术能力,建设一支政治立场坚定、理论功底扎实、是非观念分明的地方志科研人才队伍。组织联系海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学术研究力量,设立不同层级的方志专家库,推动各地成立地方志学术委员会。实施中国地方志学科建设与人才队伍建设工程,搭建平台,组建梯队,不断壮大一流人才队伍,造就一批地方志理论研究专家和学科带头人。

        4.加强学术交流与合作。采用多种形式,推动方志界与学术界的交流互动,扩大地方志工作的影响力。定期组织方志理论研究交流活动,举办专题理论研讨会议,坚持学术年会制度。建立长期稳定的学术研讨、交流机制,以中国地方志学会、中国地方志学术年会、《中国地方志》《中国年鉴研究》等为阵地平台,充分发挥各级地方志学会(协会)和方志期刊的作用,活跃学术研究氛围。依托各级各类方志馆,建立地方志学术研究中心,拓展学术研究范围。加强与中国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以及国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图书收藏机构等的学术交流与合作,拓宽、扩大科研合作和学术交流的领域、渠道和规模。适时召开方志学国际学术研讨会,实施方志文化走向世界工程,不断提升方志学术研究影响力和方志文化传播力。

        5.加强科研管理工作。加大科研管理工作力度,建立完善的方志学术研究规范和相关制度措施,按照有利于出成果、出人才的原则,制定全国地方志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贴近科研、服务科研、助理科研。制订、完善科研项目、学术论文、著作及获奖成果的奖励标准和管理办法,完善科研激励机制,健全激励措施,强化绩效考核,奖优汰劣、奖勤罚懒,解决“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问题。从科研工作实际出发,科学规划,做好科研经费预算,规范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升服务质量。调动各种有利因素,整合各方面学术资源,挖掘科研潜力,积极争取纵向、横向课题,推动方志学研究课题列入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指南,鼓励、支持有关申报工作。

        6.加强科研成果宣传推介工作。利用“互联网+”,加快推进科研与新媒体的融合发展,互促共进。不断提升研究成果的应用价值,推动科研成果的应用转化,促进研究成果更好更快地服务于地方志事业发展和经济社会发展。拓展宣传推介渠道,创新宣传推介方式手段,打造成果发布和推介的立体传播网络格局,通过综合性或专题发布会等,大力宣介具有重大理论创新、能够引领学术方向、代表学科发展水准、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的优秀地方志科研成果,不断提升成果社会影响力,助推地方志事业发展繁荣。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依托中国地方志学会和各类学术期刊等阵地、平台,具体负责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全国地方志系统的科研工作。各省级地方志工作机构、有关系统和部门应加强对科研工作的领导,加大投入力度,创造良好的科研环境,确保出成果、出人才,推动科研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二)经费保障

        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中国地方志学会统筹安排,设置科研工作专项研究资金,资助专项课题研究,资助出版有较高学术价值和研究水准的方志学术成果。各省级地方志工作机构、有关系统和部门应根据各自实际,积极争取财政资金支持,设置相应专项资金,保障科研工作发展需要。

        (三)人才保障

        统筹推进研究人才队伍、管理人才队伍和科研支撑人才队伍建设。充分挖掘现有队伍潜力,注重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进与培养,加大开展学历教育、专业培训、学术交流等活动的力度,将科研和管理两促进,将管理和服务相统一,建设一支懂科研、擅管理、高效率的科研管理队伍。

        (四)制度保障

        遵循科研工作规律,强化制度建设,使科研工作健康开展、不断发展有规可循、有矩可依。逐步建立、完善科研成果报偿制度、资源配置制度、学术评价制度和课题项目资助制度,做到“政策明、条文准、程序清”。加强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与各省级地方志工作机构、有关系统和部门的联系和制度对接,建立联动机制,共同构建年度科研评价指标体系,形成正确的科研导向。建立健全科研绩效考核制度,加强激励制度建设,进一步激发科研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最大限度地解放科研生产力,推动地方志科研工作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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