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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贯彻落实《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9-03-01 19:18 访问: 字号:[ ]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64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贯彻落实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函〔2015〕100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全市地方志各项工作,不断开创地方志事业发展新局面,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贯彻落实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第五次全国地方志工作会议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改革创新、依法修志、修用结合,依法推进全市地方志事业持续、健康、全面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治志,修用结合。贯彻落实《地方志工作条例》《湖北省地方志工作规定》,增强法治意识,依法履行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职责,加强编纂业务工作。以存史、资政、育人为目标,保存历史纪录,发挥参鉴作用,提高读志用志水平,提升服务能力,扩大社会影响。

2.坚持改革创新,全面发展。继承修志优良传统,总结工作经验教训,与时俱进、大胆创新,推动志鉴编修的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方法创新,实现修志编鉴、理论研究、开发利用、信息化建设、方志馆建设、旧志整理等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3.坚持提质提能,锻造精品。以全国一流城市为标杆,坚持高起点、高标准地谋划和推进方志工作。坚持质量第一、存真求实,严格落实《地方志志书质量规定》《地方志综合年鉴编纂出版规定》,将精品意识贯穿于地方志编纂出版工作全过程,积极参与评审、交流,确保各类志鉴成果出版质量。注重加强能力建设,全面提升方志工作者战略思维能力、把握规律能力和专业化能力,进一步提升干部队伍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三)总体目标

巩固第二轮修志成果,充分做好第三轮修志准备工作,巩固和拓展市、区两级地方综合年鉴和区域性综合年鉴编纂体系,提高年鉴编纂质量,推进地情资源和地方志成果的开发利用,加快地方志信息化和方志馆建设。通过5年的工作,努力建成具有武汉特色的地方志编修体系、年鉴编纂与质量保障体系、地情资源开发利用体系、地方志资料信息管理与理论研究体系、地方志工作保障体系等“五位一体”的地方志事业发展体系,力争使武汉地方志事业的发展与武汉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经济地位和影响力相适应,不断开创我市地方志事业发展新局面。

二、主要任务

(一)着力抓好第三轮修志准备工作

进一步总结第一、二轮修志工作经验,认真做好市、区两级第三轮地方志书编纂工作的规划部署、方案论证、篇目拟定、理论研讨、资料收集与报送、人员储备与培训及编修新机制探讨等工作。支持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武汉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武汉化学工业区、武汉新港、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功能区启动编纂功能区志。2020年前后全面启动第三轮市、区两级地方志书编纂工作。

全面部署全市街(乡、镇)、村志编纂工作,出版一批名街、名乡、名镇、名村志,力争到2020年完成一半街(乡、镇)志的编修工作。建立地方志资料年报制度并形成常态机制。继续组织开展市、区两级旧志整理工作,系统开发利用旧志资源。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和部门(单位)做好部门志、专业志、行业志、特色志的编纂工作。

(二)着力提升年鉴出版质量

继续开展市、区两级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各功能区全面启动综合年鉴编纂。全面实现城市圈、市、区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出版工作全覆盖。启动《武汉年鉴(网络版)》编纂并办出特色,支持有条件的区启动年鉴(网络版)编纂,提高编鉴用鉴的效率和水平。继续编纂出版《武汉城市圈年鉴》,充分发挥其在武汉“1+8”城市圈建设中提供资料、决策参考和信息服务的重要作用。全面提升各级各类年鉴编纂出版质量水平,做到一年一鉴,公开出版。在框架设计、条目选项、内容选择、表达方法上做到与时俱进,更加体现时代特色,更加贴近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着力解决影响出版周期的统计数据滞后、图片征集难和审稿拖延等问题,适当提前年鉴出版时间。支持行业年鉴、专业年鉴、部门年鉴科学发展。

(三)着力加强文献资料和信息化建设

大力拓展武汉地方资料收(征)集范围和渠道,积极搜集、整理和研究与武汉地方历史文化相关的谱牒、典籍、碑刻等历史文献资料或实物资料。适时启动口碑资料征集工作。充分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推动信息标准化工作,建立地方志全文数据库。以大武汉方志网为基础平台,建设市、区两级地情网站群。加强网站动态管理和资源共享,大力完善武汉地方志及地情信息全文检索数据库,建成与国家中心城市地位相适应的地情网络中枢。

(四)着力开展地情资源的开发利用

充分发挥地方志“资政”作用,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以建设现代化、国际化、生态化大武汉和国家中心城市,高水平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复兴大武汉,纪念武汉抗战80周年、改革开放40周年等为契机,编纂出版一批记录和反映武汉经济发展、城市建设和社会建设等方面波澜壮阔的历史进程和改革开放取得的伟大成就的系列地情资料书籍,如《复兴大武汉》丛书、《武汉支柱产业发展报告》等,为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历史借鉴和智力支持。深度挖掘武汉历史文化资源,编辑出版一批反映重大历史事件、历史名人、历史建筑、传统汉派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方面的地情资料和地情书籍。继续开展《名人武汉足印》《百姓看武汉》《武汉近代史料丛书》等系列地情丛书编纂。巩固和拓展《武汉春秋》期刊阵地,创新编辑、出版和发行工作。各区要结合自身实际,开发利用地情资源,为所在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五)着力推动方志馆改造建设

学习借鉴国家方志馆和其他地区方志馆建设的先进经验,按照《全国地方志系统方志馆建设标准》,认真谋划和推动实施武汉方志馆升级改造。将武汉方志馆建成与武汉市城市功能、地位相匹配的地方志和地情资料收藏管理中心、地情研究与查询中心、地情资源开发与史志文化展示中心、方志文化交流中心和爱国爱市宣传教育基地,不断推动方志馆建设的规范化和现代化。不断完善和增强方志馆的馆藏功能,推动馆藏数字化建设。创新服务手段,积极参与公共文化建设,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尝试建立武汉方志馆馆员制度,建立一支专兼职结合的具有较高理论水平、研究能力和编纂培训能力的方志馆员队伍,充分发挥武汉方志馆“智囊团”和“思想库”的作用。支持有条件的区建设方志馆。

(六)着力扩大方志文化的社会影响

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读志、传志、用志,充分借鉴历史经验,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创新思路和措施,深入挖掘地方志文化资源,培育地方历史记忆,以开设方志讲坛、送书下基层等多种方式,推动方志文化进机关、进社区、进校园、进农村、进企业、进军营,满足社会各界对方志文化的需求。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等媒体和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手机报等新媒介,加大对地方志工作、地方志成果、地方志文化、地情信息和地域文化的宣传力度,充分展示地方志的当代价值及独特的文化魅力,发挥地方志资源在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中的重要作用。

三、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地方志工作,按照“一纳入、八到位”(把地方志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各级政府工作任务之中,做到认识到位、领导到位、机构到位、编制到位、经费到位、设施到位、规划到位、工作到位)的工作要求,将地方志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地方志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地方志工作,统筹解决地方志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各区、各部门要落实责任主体,明确工作职责,按时保质完成地方志工作任务。

(二)推动地方志工作法治化建设

加大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湖北省地方志工作规定》的宣传贯彻和执法检查力度,坚持依法治志,依法纠正违反《地方志工作条例》《湖北省地方志工作规定》的行为,不断提升地方志工作的法治化水平。

(三)健全地方志工作制度机制

根据地方志工作机构权力清单、程序清单和责任清单,完善地方志和年鉴编纂、报审、报备制度;地方志资料收(征)集制度以及地情资料信息咨询服务制度。建立地方志工作调研、组织、督导制度,健全和完善目标考核责任制、督查通报制,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强化责任落实,实现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出版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健全地方志工作机构主导、社会各界有序参与修志编鉴的途径和机制。科学制定方志理论研究和年鉴理论研究规划,探索建立理论研究课题制度,充分发挥武汉市地方志和年鉴学会作用,设立专项研究课题,重点研究解决关系地方志编纂、地方志事业发展的基础理论和重大业务问题,为地方志事业科学持续发展提供理论支撑。建立方志编纂项目化管理机制。对重大项目、重要研究课题,可打破区域、行业界限,实行项目合作开发,并利用高校、科研院所、社科机构的力量,探索实施项目委托、项目招标,进一步提升方志编纂水平。建立地方志工作质量保障机制。按照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地方志书质量规定》《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出版规定》有关要求,结合湖北省和武汉市志书、年鉴质量管理相关规定,推动志书、年鉴质量标准建设,将精品意识贯穿于志鉴编纂出版工作全过程。强化责任意识,严把政治关、史实关、体例关、文字关、出版关。组织参加全国、全省各类志书、年鉴成果质量评比和经验交流,鼓励全市各级编纂机构多出精品。完善地方志业务教育培训制度,积极组织参加各类专业技术培训,实现地方志工作机构人员岗前培训全覆盖,将培训工作常态化。

(四)确保机构、人员、经费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各区、各部门要确保有相应的机构和人员承担地方志工作职责,地方志工作机构的设置和人员编制,要与其有效履行职能、顺利开展工作的要求相适应。加大人才队伍建设力度,地方志编修部门要注重招录相关学历、学位、专业和研究方向的专业人才,建立市级地方志专家库,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地方志编修、研究工作队伍,尽快形成多层次、多学科、多领域专家参与修志编鉴的编研工作格局。各区要加大对地方志事业的投入力度,尽快改善地方志工作条件和地方志图书资料收藏保管条件,按照部门预算编制和管理有关规定,将修志、编鉴、旧志整理、地情开发、网站建设等各类地方志工作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各区、各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地、本部门的实施细则并抓好贯彻落实。武汉地方志办公室要加强分类指导、督促检查,全面提高全市地方志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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