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武汉地方志办公室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7-02-23 17:44 访问: 字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武汉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要求,现将武汉地方志办公室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武汉地方志办公室主要通过大武汉方志网、《武汉春秋》刊物、武汉地方志办公室政务微博等途径,及时公开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凡列入武汉地方志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中的政务信息,均按规定公开发布。对涉及保密要求的信息不予发布。全年共发布动态信息296条,其中:大武汉方志网向社会公布信息216条;《武汉春秋》(季刊)发刊4期,刊发信息稿件72篇;武汉地方志办公室政务微博发布信息8条。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

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对市地方志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及外部流程进行调整和规范,并在大武汉方志网公开,方便网民咨询,为网民提供服务。及时更新信息内容,武汉地方志办公室制发的文件,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可公开的,均在网站上主动公布。依据本单位工作职责,涉及方志、年鉴、地情资料等可公开的内容,均在网站公布。强化责任主体,提升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加强网络互动,及时回复网民有关地方志工作的咨询留言。

(二)不断提升地情信息查询服务质量,积极发挥存史资政育人的作用

完善武汉地方志办公室政府公开信息查阅窗口的服务工作。全年接待查询馆藏资料66批次,服务满意率保持100%。全年累计交换赠送志鉴书籍1132册,交换赠送资料光盘32张。

(三)以网站建设为基础、政务微博为驱动,不断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

继续增加网站志鉴信息上传量,全年上传志鉴信息374.2万字。其中《武汉年鉴》(2014年卷)180万字,《武汉城市圈年鉴》(2013年卷)120万字,《青山年鉴》72.2万字,《戴家湖的变迁》2万字。加强动态管理,对规定公开的财政预算和决算、“三公”经费使用情况等有关政务信息,以及我办重要工作和活动及时上传公开,开启政务微博互动机制,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效率。

三、依申请公开和复议诉讼情况

全年未接到公民及组织要求武汉地方志办公室公开相关政务信息的申请,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诉讼。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意见

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进一步加大力度做好单位内部与各研究单位、有关部门及社会有关人士的协调联动;二是进一步提升网站功能,做好大武汉方志网区级方志网改版建设,强化大武汉方志网与网民的互动交流功能,加强地情资料收集工作力度,充分发挥网站在政府信息公开中的窗口、桥梁作用;三是加强人员培训,争取引进人才,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2017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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